2023年度江苏省集成电路学会监事会工作报告
2024-03-20
根据《江苏省集成电路学会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及《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监事会工作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监事会2023年监事会列席理事会1次,出席率100%。经对江苏省集成电路学会决议、财务、审批程序等进行审核,现形成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。
一、监事会履职概况
1、监事会组织构成。2023年度监事会成员保持稳定,由监事会主席1名、监事2名组成,无人员变动情况。
2、监事会工作开展。全年列席理事会会议1次、召开监事会会议1次,出勤率100%;就新设新兴计算芯片专委会、封测专委会、就制度等关键环节监督,通过查阅资料、实地核查、参与理事会议并监督程序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。
二、列席理事会情况
监事会全程列席2023年历次理事会会议,重点监督决策程序合规性与意见落实情况如下。
1、会议规范度监督。所有会议均提前送达议题及相关资料,参会理事人数均满足“2/3以上出席”的法定要求,表决过程采用举手表决等方式,程序符合《章程》规定。
2、重大决策监督意见。针对制度建设中,提出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”的建议,被采纳并写入制度汇编。
三、监督工作开展情况
(一)筑牢资产安全防线
1、完成财务报告审核。对照财务报表,结合审计单位意见,确认2023年财务报告编制符合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资产负债表、业务活动表等数据真实反映学会财务状况,未发现财务造假或数据失真问题。
2、收支合规性核查。抽查10笔支出凭证(涵盖会议费、培训费等),所有支出均履行“经办人→部门负责人→财务负责人→秘书长”四级审批流程,资金流向与业务活动匹配;会费收取标准符合《章程》规定。
3、资产监管。实地盘点固定资产(办公设备、会议器材等),账实相符率100%。
(二)推动规范高效运作
1、理事会履职监督。通过列席会议、访谈会员等方式,确认理事会及负责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《章程》,在产业论坛举办、白皮书编制等工作中勤勉尽责,未发现决策失误或损害学会利益的行为。
2、业务活动监督。重点核查5场学术会议、2期培训活动的组织流程,经费使用聚焦“服务产业、赋能会员”核心宗旨,与学会年度工作计划契合。
四、存在的问题
1、决策信息传递需加强。个别理事会临时议题未提前送达监事会,导致监督准备时间不足。
2、长期项目跟踪待深化。对部分项目、活动,监事会跟踪频次不足,未能实时掌握执行中可以改善的细节问题。
五、2024年工作计划
1、深化财务精准监督。定期开展专项财务检查,重点关注专项资金、政府课题经费核销等领域,公开收支概况。
2、强化决策全流程监督。完善“议题提前送达、意见当场反馈、执行跟踪到底”的监督闭环,对2024年拟开展的重大活动,提前介入方案审议环节。
3、提升监督专业能力。组织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学会各类专题培训、活动,邀请审计机构、会计师等专家监督,增强专业性。
2023年度,监事会严格履行《章程》赋予的监督职责,通过财务核查、会议列席、业务跟踪等方式,全面监督学会运作。总体来看,学会理事会决策规范、履职勤勉,财务状况稳健透明,业务活动成效显著,核心工作符合“服务江苏集成电路产业发展”的宗旨。下一步,监事会将继续坚持“客观公正、务实高效”的原则,强化监督效能,推动学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,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。